$ 0 0 金池女士作為上海燦星文化傳播有限公司(下稱「燦星公司」)簽約的全約藝人,未經燦星公司允許,私自更換經紀人並多次擅自在外參加商演和廣告代言,構成嚴重違約。燦星公司就金池女士的嚴重違約行為已正式提起訴訟。律師聲明如下:---資料來源:律師聲明:燦星就金池違反合約提起訴訟